问题 | 派出所做笔录为什么会拿走我手机 |
释义 | 除非认定为犯罪,并且法院判决没收手机,否则,案件结束会返还手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七条: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第七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 派出所做证人笔录会给谁看 派出所对证人的笔录会保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条二项规定: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第四十八条:人民警察有本法第二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对受行政处分的人民警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降低警衔、取消警衔。对违反纪律的人民警察,必要时可以对其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措施 派出所做笔录的流程 派出所做笔录的流程为: 1、派出所工作人员会逐项记载询问时间、地点询问人和记录人姓名等信息,然后会询问被询问人的姓名、性别、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一系列问题 ,对其进行身份验证。 2、询问人员会询问事件内容,一般都是采取问答的形式,对于询问人员的问题,被询问人只需如实回答就好。在被询问人回答的同时,记录人员会将被询问人提供的回答详细的记录下来。 3、在整个讯问过程结束后,记录人员会将记录内容与被询问人核对,在被询问人确定没有出入之后,由被询问人在记录簿上写上“以上记录我已经看过,没有出入”字样。 4、最后,被询问人、询问人、记录人依次签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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