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保护三个主要内容是什么? |
释义 | 劳动保护的三个主要内容:安全技术;工业卫生;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一、劳动合同法51条规定有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内容有,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二、党委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 党委前置研究讨论的重大事项,一般是由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作出决定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或者由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涉及企业职工权益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示范文本》按照《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明确的六方面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范围,从战略规划类、规章制度及管理类、生产经营类、职工权益和社会责任类、其他类等五个方面明确了党委前置研究的20项内容。 三、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五十二条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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