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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男人还钱和身体伤害口头承诺的声音对我负责吗?
释义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口头承诺有法律效力,但有的需要书面,比如婚后财产必须书面约定才有效力。但必须有证据,如对方不承认,又无录音、证人等证据证明,则不会得到法院支持。还有,口头承诺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第一百三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
    你好,如果怀孕的男人不想负责,可以起诉吗?
    怀孕了男方不负责可以起诉的。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女方在怀孕时男方不负责,生产后也不抚养的,女方是有权请求其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男人的祖母和女人的祖父是兄弟姐妹,女人和男人是几代近亲?你能结婚吗?
    法律分析:上述情况可以结婚,我国《民法典》规定禁止近亲结婚。所谓近亲指的是直系血亲和三代内的旁系血亲(包括父系与母系)。直系血亲是指生育自己和更上级的直接亲属,还有自己所生的和更下一级的直接亲属,三代内旁系血亲是指与自己有共同血缘的非直系血亲的其它亲属。如上所述,是第四代旁系血亲,法律上已经允许结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离婚的孩子还没有成年,女人想改名字,男人需要同意吗?
    离婚孩子可以改姓名,但需要双方都同意。一般而言,子女的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离婚之后,在没有经过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你好,离婚的男人不想给孩子的出生证明可以申请补办吗?
    离婚了要补办出生证的,应当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当事人离婚后,要补办出生证的,必须先去当初出生的医疗保健机构调取相应的资料,医疗保健机构出具出生信息资料后,当事人再去当地的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并且提供相应的证件和资料,相关部门对提供的证件和资料进行审查后,确认情况属实的,应当同意当事人的补办请求,向当事人出具新的出生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你好,我离婚了,户口还在男人身上,现在买房会有影响吗?
    法律分析:1、夫妻之间是否离婚跟买房的话是没有直接的影响的,所以并不会影响买房。只要是满足购房的条件呢,都是可以进行购房的,如果两个人在离婚之后。如果名下并不存在房产或者是贷款之类的话,那么可以按照个人首套房的福利买入房子,如果名下有房产信息或者是贷款未还清的那么。再次购房的话是需要缴纳50%~70%的首付贷款的。2、两个人离婚之后再婚后的财产问题上已经分隔的很明确了,那么马上买房也不会有什么问题,如果是离婚的时候关于财产的分割问题没有谈得非常的清楚的话,建议不要急于购买房源,导致后面产生过多的纠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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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19: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