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再审申请书除提交申请书正本一份外,还应当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再审申请书需要的材料: 1、再审申请书;(向法院提交一份,根据对方被申请人人数增加份数。) 2、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3、申请再审的生效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生效裁判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4、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5、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6、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7、 送达地址确认书。 在受理案件中对已经有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有问题的,或是有新的证据能够推翻原本的判决、裁定的,便可以进行再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