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丧偶证明的开具方式:一般情况下,生存的配偶一方在另一方下落不明满四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时,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法院经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并予以公告。当事人可以以该公告作为丧偶证明使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十六条 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第四十七条 对同一自然人,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符合本法规定的宣告死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