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房产证明等。 公民没有结婚,若需要办理家庭分户,是要求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房产证明等资料到当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分户手续的,非婚姻办理分户是要求提供2个以上有效的房产证明资料才可以申请办理。 公民因婚姻、居住等原因分开的可申请分户,需提交的证明材料:申请人书面报告、原户口簿、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房产证明,属结婚分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上述证明材料提交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后,经审核理由正当、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有关手续,同时制发新的《户口簿》。 不被允许进行分户的情况 1、年龄未满18周岁的 18周岁是我国法律规定的成年,即可以对自己的一切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的年龄。所以,即使子女有劳动能力,已经可以独立生活,但没满18周岁仍禁止分户。 2、与父母在一起居住生活的,子女如果经常与父母在一起吃住,分户仅为了增大土地和住房面积,在房屋面积与人口数合理的情况下是不允许的。即使是人多屋小的情况,在不相互生活独立时,也通常不以分户来解决,可以申请集体划分土地增大宅基地面积。 3、拆迁地区 前几年经常出现夫妻假离婚,家人分户的情况,以求在拆迁补偿中多得到赔偿金和房子。由此很多夫妻“假离婚”变成“真离婚”,为了杜绝这些不良现象,现在规定正处拆迁征地时期时地区,不再允许进行分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