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什么传唤不直接抓人 |
释义 | 传唤不直接抓人是因为抓捕的对象是犯罪事情确凿的人。而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才会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传唤与拘传的区别 第一,在适用对象上,传唤不仅适用于被追诉人,还适用于证人、被害人等诉讼参与人,但是拘传只适用于刑事被追诉人; 第二、在形式上,传唤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拘传属于强制措施的一种,具有强制性。打个比方,如果在侦查过程中需要传唤目击证人前来作证,证人如果拒绝前往录制证言,公安机关一般是没有权利强制他作证的;但是如果公安把某人确定为犯罪嫌疑人,就可以对其采取拘传这一强制措施,可以依照法律程序将其强行带走。 第三、在适用法律依据上,传唤的法律依据较多,具体需要依照案件性质确定,主要是以《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作为依据。但是拘传必须以《刑事诉讼法》为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该内容由 张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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