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突然不见,该怎么办? |
释义 | 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及法律后果。劳动合同丢失时,可向用人单位或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复制合同文本。用人单位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将承担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需支付额外工资。劳动者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工具,违法行为将面临行政和民事责任。劳动者可选择投诉或劳动仲裁来维护权益,需根据情况选择合适的维权方式。 法律分析 一、劳动合同不见了怎么办? 劳动合同签订时一般是一式二份,用人单位一份,劳动都留存一份。员工的劳动合同不见了,可以请求复制公司留存的合同文本,并加盖公司的印章;如果公司向劳动行政部门办理了合同的备案手续的,员工还可以申请复制劳动行政部门保存的合同文本,并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用人单位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需承担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1.行政责任方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2.民事责任方面,《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劳动者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劳动者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体现为民事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享有单方终止劳动关系的权利。 劳动合同是保护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法律武器。也是监督用人单位正确用工,规范用工的工具。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分为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两种维权途径对应不同的法律后果,劳动者要结合维权目的选择恰当的维权方式。 结语 劳动合同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对于劳动者来说,它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武器;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它是规范用工的工具。如果劳动合同不见了,劳动者可以请求复制公司留存的合同文本,并加盖公司的印章;如果备案了,还可以申请复制劳动行政部门保存的合同文本,并盖章。用人单位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将承担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劳动者也要注意遵守法律规定,否则将面临终止劳动关系的风险。维护自身权益,选择适当的维权方式是劳动者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五条 【不履行法定职责、违法行使职权的法律责任】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给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三条 【无营业执照经营单位的法律责任】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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