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伤后多久申请工伤赔偿 |
释义 | 一、受伤后多久申请工伤赔偿 受伤后申请工伤赔偿根据申请主体有所不同: 1.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1)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 (3)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4)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5)不可抗力。 二、工伤认定部门不给认定怎么办 工伤认定部门不给认定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高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提出行政诉讼。如下情况的工伤认定可能不会被受理: 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 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工伤认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 三、报工伤需要本人签字吗 报工伤不需要本人签字,职工本人或亲属,在受伤一年内申请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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