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具体如下; 1、所以,所谓的遗产继承就开始了。如果被继承人生前订立有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或者遗嘱,那么继承按遗赠扶养协议或者遗嘱办理;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没有订立有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或者遗嘱,那么继承按法定继承办理; 2、按法定继承办理的情况下,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位的父母、配偶、子女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或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由第二顺位的继承人继承。分配的份额是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