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市级行政区就是指政府是在市这一个权限的行政区,包括地级市,市,自治州等,他们通常有市一级的行政和财政权利,能够管理辖区内的县和镇人民政府,叫市级行政区。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 第四条 下列行政区划的变更由国务院审批: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省、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 (二)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设立、撤销、更名和隶属关系的变更以及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 (三)自治州、自治县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县、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重大变更; (四)凡涉及海岸线、海岛、边疆要地、重要资源地区及特殊情况地区的隶属关系或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 第五条 县、市、市辖区的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批准变更时,同时报送民政部备案。乡、民族乡、镇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