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父母是保护未成年人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是未成年人教育、保护的重要阵地;社会是未成年人成长的大环境;网络是未成年人生活的新场域;政府是未成年人的坚实后盾;司法是未成年人的特殊守护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四条 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三)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 (四)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第五条 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