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湖州省直公积金贷款办理材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 湖州省直公积金贷款办理材料,购买新建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要准备:身份证(借款人及配偶和其他产权人提供);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个人信用报告;房屋登记信息查询记录;收入证明;异地贷款使用证明、公积金存贷证明(含近一年缴存余额明细);首付凭证,原件1份(校验原件);房屋预售(销售)合同;承诺公证书。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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