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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南京电动车可以带人上路吗
释义
    法律分析:《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电动车载人载物规定如下:1.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2.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3.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4.驾驶电动自行车载物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般电动车载人是违反道交法的。非机动车是否对事故承担责任,由交警部门进行责任划分,如果对责任划分有异议,可在收到事故认定书三日内申请复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一条 非机动车载物,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二)三轮车、人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2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1米;
    (三)畜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2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辕,后端不得超出车身1米。
    自行车载人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第七十二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三)不得醉酒驾驶;
    (四)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五)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七)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八)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九)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
    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
    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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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7:3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