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只能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除非有证据证明婚后父母一方出资买的房子是赠与自己的子女的,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婚后双方父母共同买房的,购买的房产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享有房子的所有权。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应该考虑父母的出资额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依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