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食用二级保护动物判几年 |
释义 | 吃二级保护动物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一般会被罚款,但如果当事人是为了吃二级保护动物而去捕杀的,则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根据法律规定,杀害2级保护动物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捕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可以取保候审,但需符合适用取保候审的条件。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包括 1.兽纲:短尾猴、猕猴、藏酋猴、穿山甲、豺、黑熊、棕熊(包括马熊)、石貂、水獭(所有种)、小爪水獭、斑林狸、小灵猫、大灵猫、草原斑猫、荒漠猫、丛林猫、猞猁、兔狲、金猫、渔猫、其他鲸类、麝(所有种)、河麂、马鹿(包括白臀鹿)、水鹿、驼鹿、黄羊、藏原羊、鹅喉羚、鬣羚、斑羚、岩羊、盘羊、海南兔、雪兔、塔里木兔、巨松鼠。 2.鸟纲:角、赤颈、鹈鹕(所有种)、鲣鸟(所有种)、海鸬鹚、黑颈鸬鹚、黄嘴白鹭、岩鹭、海南虎斑(开鸟)、小苇(开鸟)、彩鹳、彩_、白琵鹭、黑脸琵鹭、红胸黑雁、白额雁、天鹅(所有种)、鸳鸯、其他鹰类、隼科(所有种)、黑琴鸡、柳雷鸟、岩雷鸟、镰翅鸟、花尾榛鸡、雪鸡(所有种)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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