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最新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 缴纳增值税 的标准发生了变动:工业企业的征收率由6%降到3%,商业企业由4%降到3%,也即现行工业和商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标准分别从100万元和180万元降为50万元和80万元。而工业企业,是指从事货物生产、加工、修理修配的企业及企业性单位。商业企业,是指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等商业经营活动的企业及企业性单位。 法律客观: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 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的,除本办法》第四条 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