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法修正案九二审之前医闹并未正式写入刑法,去年10月份一审中,有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个别人以医患矛盾为由,故意扰乱医疗单位秩序,社会危害严重,应当明确追究医闹的刑事责任。 一、破坏监管秩序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破坏监管秩序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法定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的,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第315条,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1、殴打监管人员的; 2、组织其他被监管人员破坏监管秩序的; 3、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的监管秩序的; 4、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的。 涉嫌破坏监管秩序罪,情节严重的,可能会判处有期徒刑的原因是,破坏监管秩序的行为对劳改机关以至整体司法机制的危害,实质上是对全体社会的危害。但这里我们讲的对社会的危害,是指除此之外该种行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二、当人们与别人闹事构成哪些罪行 个人恩怨到单位闹事有可能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和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构成条件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针对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相关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构成要件为:1、具有扰乱社会秩序的故意,主观上想要破坏社会秩序;2、客观上采取了一定的行为扰乱了社会秩序,比如聚集闹事等的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3、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导致不良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