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人代表是非法人组织吗 |
释义 | 法人的分支机构不是非法人组织。非法人分支机构是指不具备法人性质的分支机构。法人分支机构是有法人性质的分支机构,如保险公司分公司等;总公司的分公司其性质是非法人分对机构,对外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一、分公司的性质是怎样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所以分公司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他可以从事与公司相同经营范围的业务,但其在经营业务过程中产生的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其实就是一个公司在某地的代表,他代表公司在那里开展业务,所有的经营后果由公司承担。他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能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 确定分公司的性质主要就是看他是否具有法人资格,他和子公司的区别就是有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二、公司分公司法人的责任承担责任有什么? 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没有设置法人代表的条件。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作为法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在公司内部按照经营业务的分类及地域范围,釆取设置分支机构的管理方式,进行合理分工。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 三、分公司是分支机构吗 分公司是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是直接从事总部业务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并不是真正的公司。分公司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不具备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子公司不是法人,可以以母公司执照作为经营范围证明,申请子公司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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