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国游客泰国被抢,抢劫罪怎么处罚 |
释义 | 【事件经过】 事发当天,据张先生回忆,自己正和朋友一同前往当地一处景点游玩,两人为了体验当地风土人情,没有选择坐出租车出行,而是坐在一辆小货车的车厢上。期间有一名男子始终骑着摩托车跟着他们,但由于骑车男子一直在打电话,张先生便没有对这名男子起什么疑心。 在小货车行至一处十字路口时,车子停下来等红灯,然而就在此时那名骑摩托车的男子突然加速,在从张先生身旁经过是将他身上的金项链抢走。 目前,张先生已经向当地警方报案,警方正在进行走访调查并将尽快抓捕歹徒,同时张先生愿意出约人民币两千七百多元进行悬赏。 【法律解读】 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九条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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