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园用地是否需要征收房产税 |
释义 | 公园用地不需要征收房产税。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财产税,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房产税新规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具体的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征收房产税的标准有两种情况: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三十后的余值;从租计征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在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三十之间,具体减幅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二、为什么收房产税 房产税是国家制定的一项经济政策,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者租金收入为依据,想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最早的房产税是1986年10月1日实施的,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旧版的房产税已经与现实出现偏差,因此房产税也就应运而生。房产价值评估很重要,房产税在征收时是按照征收的原则进行的,决定房产价格的一般是位置和建筑面积决定的。而在具体税率的制定上,比如是采用累进税率还是定额税率,如何分档,对低收入或失业者的减免等,都需要进一步研究论证。 三、房产原值怎么确定 房产原值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 1、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30%)*1.2%2、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 2、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房产税税收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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