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办身份证的地方是公安局或者派出所。如果是在异地办理身份证,需要去居住地公安机关指定异地受理点办理,需要户口簿和居住证。申领和补办换身份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有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办理流程是持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首次办理身份证,并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证明提交后会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申请人可领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在通知时间内,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办理的派出所领取证件。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