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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临时工算公司员工吗?
释义
    临时工构成劳动关系,属于用人单位的员工。
    一、临时用工解除合同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在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时,没有以临时工和正式工来加以划分,《劳动合同法》中规定非全日制工和我们通常说的临时工概念比较接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因劳动者自身的原因,只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因企业违法违规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情形,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二、临时工在厂里上班受伤应该怎么赔偿
    临时工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临时工也是工人,只要有劳动关系就属于工伤。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认定工伤,如果不认定,可以向该单位所属的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请求,劳动局一般都有现成的格式,据实填写就可以,认定工伤后,按标准要求赔偿。没有劳动合同,不能绝对排除劳动关系,劳动法律法规承认非契约劳动关系,亦即事实劳动关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
    三、临时工是不是劳动法规定的?
    临时工是企业用工的一种形式,其在工作期间是企业职工队伍的组成部分,必须纳入劳动管理。只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形成用工关系,不论工作时间长短,单位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等法律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所以临时工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就受劳动法律的保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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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4 7: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