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尸体处理的期限是多久? |
释义 | 原则上讲,因交通事故死亡的尸体,在查清死亡原因之后,死者的亲属及死者所在单位应及时予以火化。但在实践中,有的却不这样做,一拖再拖。为改变这种情况,《办法》规定: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的尸体进行检验或者鉴定后,应当通知死者家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逾期不办理的,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尸体由公安机关处理,逾期存放尸体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 一、有关工作时限 1.暂扣车辆。因检验、鉴定需要,暂扣肇事车辆,期限为20日,经上级批准可延长20日。 2.尸体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检验或鉴定后,通知死者家属在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 3.责任认定期限。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经上级批准,可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4.损害赔偿调解期限为30日,必要时可延长15日。 二、家属不同意尸检的可以强制进行吗 符合条件的可以。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可以强制尸检,不需要征得家属的同意。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 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一般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并做好思想工作,家属可以书面要求保全死者器官。 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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