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地产广告禁止和不准的内容有哪些 |
释义 | 房地产广告有以下禁止的内容: 1、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2、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 3、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 4、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城市房地产法的内容是怎样的 城市房地产法的内容是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房地产权利人应当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依法纳税。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收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 房地产虚假宣传的途径有哪些 1、购房者可以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工商行政机关进行投诉,有相关的职能部门对开发商作出相应的处罚。 2、集体维权。业主们可以自发组成维权联盟,共同收集证据,共同起诉。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 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对在虚假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其作为广告代言人。 房地产不得转让的事项有哪些 什么情况下房地产不得转让,主要有以下七种情形: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1、民事法律责任 《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我国法律规定的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主要是行政管理措施,除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之外,除非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开发商在未取得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情况下签订的其他合同,不宜认定无效。 2、行政法律责任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 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条件主要有哪些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是: 1、房地产抵押权的存在。房地产抵押权的实现首先应以房地产抵押权的存在为前提。房地产抵押权的存在是指当事人曾就特定的债权设定房地产抵押权; 并且,此项房地产抵押权尚未因法定的原因而消灭。房地产抵押权若不存在,则不能实现抵押权。 2、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权人才能行使抵押权。清偿期为房地产抵押权人得依法向债务人请求债务履行的时期,应以登记的日期为准。 清偿是指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全部得到清偿,若债权仅获部分清偿,抵押权人可行使抵押权而使未受偿部分的债权获得清偿。 3、对于债权的未受清偿抵押权人没有过失。中国立法对于抵押权与主债权的关系,严格遵循抵押权的附从性,故在债权的履行过程中发生瑕疵必然会影响抵押权的效力。 若债权的不能履行,系房地产抵押权人的原因所致,则抵押权人不能以债权已经到期为由,实行房地产抵押权。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该内容由 曲兴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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