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办理慢性疾病医保 |
释义 | 办理慢性疾病医保的流程如下: 1、先以参保人的名义写一份申请书,写给户口所属区域的社保管理处; 2、治疗这个疾病的门诊病历记录; 3、必须要因这个疾病两年内住院记录,包括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4、出院病历中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必需加盖那个医院的红章; 5、由到户口辖区社保处填写“重症申请表”; 6、连同以上资料,送区域社保管理处医保科予以审核; 7、区域社保审核通过后,会给一张表,再到指定医院鉴定; 8、鉴定医院盖章后,到区域社保复审,交一张一寸登记照片。 住院后医保卡报销材料: 1、医保卡:住院患者需要提供本人的医保卡; 2、住院证明:由医院开具的住院证明,上面需要包括住院时间、住院科室、住院诊断等信息; 3、医疗费用清单:由医院开具的医疗费用清单,上面包括住院期间的各项医疗费用、项目、数量、单价等详细信息; 4、费用发票:由医院开具的费用发票,上面需要包括住院期间的各项医疗费用和发票金额等信息; 5、个人身份证件:提供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护照等; 6、其他证明材料:如慢性病诊断证明、特殊治疗证明等。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的医保政策和流程可能略有不同,具体操作以当地医保政策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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