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实行什么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
释义 | 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如下: 1、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 2、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占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上建窑、建房、建坟、挖沙、采石、取土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基本农田。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用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经国务院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补充划入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 3、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划定工作完成后,要执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基本农田保护的各项制度。包括规范的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占用基本农田严格审批与占补平衡制度等。 基本农田地认定标准: 1、一般各级人民政府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会将基本农保护作为规划的一项内容,县级和乡、镇土地必须确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一定要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面积80%以上,不过具体的数量指标还需要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逐级分解下达; 2、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对农产品需求,然后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不得占用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区是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特定保护区域; 3、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等,也不能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也是被禁止的。 综上所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基本农田的义务,并有权检举、控告侵占、破坏基本农田和其他违反本条例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一条 为了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促进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本条例所称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本条例所称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而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保护区域。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