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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开庭审理的案件去哪里查
释义
    一、开庭审理的案件去哪里查
    1、诉讼的进展情况,当事人可以直接到法院去咨询了解,咨询主办的法官,开庭时间是由法官来安排,开庭之前法院会有通知,会下达 开庭传票。
    2、法律依据:《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流程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业务庭应安排专人负责案件流程管理,定期进行审限预警、案件归档预警;庭长严格审核审限变更的条件。重要节点超过规定期限而无有效审批手续的案件在流程信息系统中显示,自动计入相关业务庭、承办人的质量效率评估中。如因审限变更条件不当引起的隐形超审限则计入庭长审判管理考核及庭室、承办人的案件质量效率评估中。
    二、民事案件开庭审理程序是怎样的
    1、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2、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3、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4、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5、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6、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7、判决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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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7 9:0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