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配偶的女性领养孩子的条件 |
释义 | 未婚女性收养子女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该未婚女性没有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2、该未婚女性有能力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子女;3、该未婚女性没有患在我国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该未婚女性没有不利于被收养子女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的记录;5、该未婚女性年满三十周岁。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该内容由 严达兴律师 和 法律部落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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