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工商局接受投诉不能收取任何的费用。 法律依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 第三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受理的消费者投诉,应当根据事实,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公正合理地处理。 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受理的消费者投诉属于民事争议的,实行调解制度。 第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设立的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应当对收到的消费者投诉进行记录,并及时将投诉分送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同时告知消费者分送情况。告知记录应当留存备查。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上级部门及其设立的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