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党的指导原则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思想,是党的指导思想、行动指南。 马克思列宁主义指明了人类社会必然趋势,提出了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基本原理和方法,是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普遍真理。主要解决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保持党的先进性这一核心问题,确保党的执政能力不断提高。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第一条 本党党员无国籍性别之分,凡承认本党党纲及章程,服从党的决议,参加在党的一定组织中工作并缴纳党费者,均得为本党党员。 第二条 党员入党时,须有正式党员一人之介绍,经过支部干事会之审查,支部会议之通过,市委员会或县委员会之批准,始得为本党正式党员或候补党员。 第十二条 党部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 第十三条 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一定区域内建立这一区域内党的最高机关,管理这一区域内党的部分组织。 党部之执行机关概以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上级机关批准为原则;但特殊情形之下,上级机关得指定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