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父母租房子女能扣个人所得税吗
释义
    根据规定,父母租房子,子女不能扣除个人所得税。
    因为租房支出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专项扣除范围,只有在符合国家规定的专项扣除标准的情况下才能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的政策,例如教育、医疗、住房贷款等。同时,房租的支付方式也不能影响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因此,父母租房子与子女的个人所得税无直接关系,不可扣除。但是,如果子女将房租支付给父母的方式是通过在税务机关备案的代扣代缴方式进行的,可以在纳税申报时享受代扣代缴的专项附加扣除。具体扣除标准请参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
    如果父母租房子,子女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申报时申请房租专项扣除。具体流程如下:
    1、父母需要将租房合同和租金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给子女;
    2、子女在个人所得税申报时,可以在专项扣除中报销租房支出。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父母和子女是共同承租人,那么专项扣除的申请应该由实际支付租金的一方进行。
    综上所述,如果符合条件,子女是可以申请个人所得税房租专项扣除的。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第十七条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6 14: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