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因近似被驳回怎么办 |
释义 | 若当事人所提交的商标申请因近似商标而被驳回的,应该的处理方式:当事人应当积极收集相关证据证明没有达到法定的近似标准,然后申请复审。若确认属于近似商标的,可以证明该商标使用在先,进而证明对商标的相应权利。若前述方式均无法处理的,则无法申诉。 一、如何认定近似商标 不过,为了确保能够顺利通过检测,建议商标权利人在提交申请前还是做好商标近似的判断,在判断商标近似时,要注意以下认定要点: 1、有注册商标。近似商标是与注册商标相比较而存在,没有注册商标,也就没有商标侵权行为认定中所针对的近似商标。 2、跟注册商标不完全相同。近似商标是与注册商标不完全相同的商标。如果完全相同,也就构成了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而不再属于近似商标。 3、近似商标与注册商标在形状、读音或者含义相同或者相近。如果既不相同也不相近,那就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商标,也不再存在近似商标问题了。 4、不会造成消费者们误认。判断近似商标时所称的近似已达到了易造成混淆的程度,即将该商标使用在与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上,普通消费者可能会对商品的来源产生错误的认识。如果不会造成误认,也不属于近似商标了。 5、申请的商标为英文,要审查所对应的中文意思来进行比对,若英文主要构成部分有相对应的中文意思,对应的中文意思也已经有注册在先,就属于近似商标。 二、商标相似度判断标准 (一)中文商标 1、中文商标的汉字构成相同,仅字体或设计、注音、排列顺序不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2、商标由相同外文、字母或数字构成,仅字体或设计不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商标由一个或两个非普通字体的外文字母构成,无含义且字形明显不同,使商标整体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 (2)商标由三个或者三个以上外文字母构成,顺序不同,读音或者字形明显不同,无含义或者含义不同,使商标整体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 (二)图形商标 1、图形商标的构图和整体外观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2、商标完整地包含他人在先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显著性较强的图形商标,易使相关公众认为属于系列商标而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三、注册商标的流程及费用是怎样的 商标注册途径: 1、自己填写商标申请文件,去国家商标局的窗口进行提交。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让他们帮做商标申请文件,以及提交商标申请文件。 商标注册流程: 1、想要注册商标,当然要先有一个满意的商标名字或者商标logo。(商标可以是文字、图形、字母、数字、声音、三维标志或其组合的颜色) 2、确定好注册商标的途径:是自己去北京国家商标局进行注册呢?还是花点钱交给商标代理机构去进行注册。 3、确定好以什么名义来进行申请:是以个人名义申请商标,还是以公司名义申请商标呢?(个人名义申请需要个体户营业执照以及个人身份证,公司名义申请需要公司营业执照。) 4、商标查询:这是商标注册最为关键的一步,商标注册之前都必须要经过商标查询,商标查询可以大大地提升商标注册的成功率,通过商标查询,去看看要注册的商标是否存在近似商标,或者是否有一模一样的商标被注册了。如果不进行商标查询,直接去提交这个商标申请,结果存在近似商标,或者一模一样的商标,那的商标是不能注册成功的。(商标在先原则:一个商标,谁先注册,那个商标就是谁的。)(如果不会商标查询的话,建议还是交给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去办理商标注册会好很多) 5、商标查询结果:商标查询结果出来之后,如果商标存在近似商标,或者一模一样的商标,又或者要注册的商标,已经被别人申请注册了,那就没办法了,只能换其他的名字来进行注册了,或者在这个商标名字上加上一些显著性的词语来进行注册,提高商标注册通过率。(如果商标查询结果没有存在近似商标,那就可以去申请商标注册啦。) 6、商标申请文件制作:通过查询,商标风险低,可以注册的话,那就要开始制作商标申请文件了,文件需要用到的有:商标图样,个体户营业执照+身份证(个人名义申请商标,需要签名),公司营业执照(公司名义申请商标,需要盖公章)。 7、提交商标申请文件:文件制作完成之后,当然就是进行商标申请文件提交了,提交方式分为:网上提交以及传统邮寄提交,一般现在都是进行网上提交,可以大大地加快申报效率。(商标代理机构一般会要求先付款,再提交。) 8、提交完了商标申请文件之后,我们的工作就算完成了,剩下的就是商标局的工作。而我们,只能等待商标局的通知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第三十一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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