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建筑工程定额种类按内容、形式、用途等,可分为: 1、按生产要素:劳动消耗定额、材料消耗定额和机械台班消耗定额; 2.、按用途:施工、预算、概算、工期定额已经概算指标等; 3.、按其费用性质:直接费定额、间接费定额等; 4.、按主编单位和执行范围:全国统一定额、主管部门定额、地区统一定额和企业定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五条 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