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破产清算完结没有时限,在实践中,一年以上是比较正常的。但是每一个步骤由时限,比如申报债权的时限,三十日至三个月。申请重整后提出重整方案的六个月时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