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专利权用尽是指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取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和个人出售、使用、承诺销售、销售、进口。专利权人本人或者许可他人制造的专利产品,包括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被合法投放市场后,任何人销售或者使用该产品,不再需要专利权人的许可或者授权,不构成侵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六十九条 负责专利执法的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证据,对涉嫌假冒专利行为进行查处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情况; (二)对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三)查阅、复制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四)检查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产品; (五)对有证据证明是假冒专利的产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时,可以采取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所列措施。 负责专利执法的部门、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依法行使前两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