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买卖合同如何解除 |
释义 | 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在制定合同时就约定了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可以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一、承租店铺三年未开张商铺的租赁合同能否解除 承租店铺三年未开张商铺的租赁合同并不会当然的解除,只有通过下列方式才能解除合同:当事人在制定承租店铺合同时就约定了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店铺承租合同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店铺承租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合同。 二、什么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退掉已购的房屋 如果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购房者可以退掉已购的房屋:1、购房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2、因开发商自身原因,在购房者催告后三个月内未交付房屋;3、房屋因存在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问题,无法交付;4、交付后出现的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的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三、什么情况下开发商能要求退房 出现以下情况,可要求开发商退房:1、合同中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成就;2、出现房屋主体结构出现质量问题无法交付等法定解除情形;3、协商一致后,同意解除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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