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案多长时间能把钱追回来 |
释义 | 立案多长时间能把钱追回来,具体依据公安机关对案件的侦查情况以及相关证据的收集情况来予以判定。 其中存在的三种情况如下: 1、全部追回,钱财没有被挥霍,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后及时收缴,发还被害人; 2、部分追回,钱财被犯罪人挥霍了一部分,公安机关只能追回剩余部分的,追回剩余的这部分,发还被害人; 3、无法追回,钱财被全部挥霍,公安机关无法追回的,则不能追回。 破案后损失的财物能不能追回来还是不一定,追赃及时,案犯没有挥霍掉或或有承付能力是可以挽回或部分挽回损失的,否则可能面临血本无归的可能。受害人的损失没有任何一个机关或部门来补偿或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并制作清单,随案移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应当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作出处理。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以后,有关机关应当根据判决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进行处理。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一律上缴国库。 司法工作人员贪污、挪用或者私自处理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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