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公安局收了的东西多久给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是公安机关已经对你的案件按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则在案件结案后才可能决定是不是要返还财产,如果没有立案,则公安机关无权扣押物品。公安局扣留罪犯嫌疑车辆一般为3天,如果与案件无关,三天之内返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不需要继续扣押的时候,应即通知邮电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 五十四、 将第一百一十八条改为第一百四十三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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