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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深圳经济适用房申请标准
释义
    在深圳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如下,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包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已婚包含离异或者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包含48平方米,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满足以上条件就可以在深圳申请经济适用房了。
    经济适用住房权利人申请取得完全产权或者申请取得完全产权并上市交易的,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为经济适用住房《不动产权证书》(非市场商品房)或《房地产证》(绿本)登记的权利人,且经其他权利人一致同意。
    2、签订买卖合同满5年。
    3、为购买本套经济适用住房而按揭贷款并设定抵押的,须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
    4、无法规、规章规定及合同约定的不得受理其取得住房完全产权申请的情形。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已另行购买拥有住房的;
    (2)全部家庭成员户籍均迁出本市的;
    (3)因银行实现抵押权而处置经济适用住房的;
    (4)擅自互换、出借经济适用住房的;
    (5)擅自转让、抵押、出租经济适用住房的;
    (6)将经济适用住房用于经营性用途的;
    (7)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使用功能的。
    5、政策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权利人申请取得完全产权或者申请取得完全产权并上市交易的,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为经济适用住房《不动产权证书》(非市场商品房)或《房地产证》(绿本)登记的权利人,且经其他权利人一致同意。
    2、签订买卖合同满5年。
    3、为购买本套经济适用住房而按揭贷款并设定抵押的,须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
    4、无法规、规章规定及合同约定的不得受理其取得住房完全产权申请的情形。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已另行购买拥有住房的;
    (2)全部家庭成员户籍均迁出本市的;
    (3)因银行实现抵押权而处置经济适用住房的;
    (4)擅自互换、出借经济适用住房的;
    (5)擅自转让、抵押、出租经济适用住房的;
    (6)将经济适用住房用于经营性用途的;
    (7)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使用功能的。
    5、政策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为合法继承人,或为合法继承人和原权利人的,如不符合《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关于产权份额转移登记的条件,经一致同意,可以申请取得完全产权或者申请取得完全产权并上市交易,其中,原权利人必须同时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第2、3、4、5条;合法继承人必须同时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第2、3、5条及第4条的第(3)至第(7)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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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4 5: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