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无锡外地小孩入学条件具体如下: 1、父母至少一方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务工一年以上;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地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另一方为非本地户籍的; 3、在本地有稳定的住所; 4、符合本地规定的入学政策年龄; 5、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按规定参加无锡市社会保险,在入学当年6月30日前连续缴纳不少于9个月,单位或个人缴纳均可。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的提供者须与缴纳社保者相一致。 外地务工子女就近入学政策: 1、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2、非本市户籍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居住、务工、户籍、流出”等证明材料,按居住证所在区县、开发区要求登记,由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入学。 综上所述,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向公办学校申请入学,由各地和相关学校统筹安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