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庆首套房退税政策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重庆市首套房退税政策是针对高收入人群的,其政策特点就是符合条件的,退已缴纳个人所得税部分的40%,最高不超过购房总价的30%,一人只能享受一次机会。针对的是个人所得税缴纳较高的人群,缴纳较低的,相应的享受的退税额度也较低。申报要注意时间,否则过期就作废,工作单位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在哪个区,就去哪个区申报。 《关于在主城区实施个人首次购房按揭财政补助政策(试行)的通知》 2008年12月1日起(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为准),在重庆市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巴南区、渝北区、北部新区首次购买住房(含改善型购房)并以按揭方式支付,同时在上述区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购房产权人(以下简称产权人)为享受财政补助对象。 产权人是指申请享受补助住房的所有产权人(以产权证记载为准),该住房所有产权人都要符合“唯一住房”的条件该套住房才可以享受补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五十一条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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