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内资企业转外资企业的条件:(一)外方的出资额应当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25%以上。(二)转型后保留的中方出资人为企业法人。保留的中方出资人为自然人时,其在原内资企业的出资应当达到一年以上。(三)企业经营项目符合关于外商准入领域的规定。等等。【法律依据】《公司法》第7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