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为我参加了福建民间会议,到期了会头不还钱,打了借条,有用吗? |
释义 | 欠钱不还,属于民间借贷纠纷。欠款纠纷从广义上包括了民间借贷纠纷,还包括合同货款纠纷、银行借贷纠纷等。民间接待是指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企业(包括其他组织)之间,一方将一定数量的金钱转移给另一方,另一方到期返还借款并按约定支付利息的民事法律行为。另外欠款纠纷从概念本身可以包含所有类型的欠款不还的纠纷,包括因买卖、加工、工程等各类原因产生的纠纷。民间借贷系指个人之间的借款纠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该内容由 吴彭龄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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