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欠款人打了欠条,约定期满后对方再三抵赖不肯还欠款,可以直接凭欠条到法院申请支付令。《民法典》最新规定:如果对方欠你钱在一万元以下,你只需要花费25元诉讼费,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就算对方不到庭,法院也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判决生效后,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查封扣押冻结他名下财产,还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限制高消费,不得乘坐高铁。 欠条需满足以下要素: (1)需注明确定的欠款金额。 (2)要有具体的还款时间和计息方式或其它处理意见。 (3)要有明确的欠款人。 如果欠条没有明确的还款时间等,可以找欠款人明确协商一下具体的还款时间等,一定要做一个书面的保证书,也可用录音机等将其的承诺录下来。若欠款人在承诺时间到了之后还不肯还清欠款,可以利用这些作为有力的证据向法院起诉。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若法院已经强制执行令其还款,但经证实其无能力还款,可以申请执行中止,等其有执行条件时再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