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偷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可以被立案追诉,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但对于小偷小摸、因生活困难偶尔偷窃或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分赃甚微的,可不作盗窃罪处理,必要时可适当处罚。此外,对于情节轻微并具有特定情形的,也可不作为犯罪处。 法律分析 1、盗窃1000元以上则可以立案追诉。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或者单处罚金。 2、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对于某些具有小偷小摸行为的人,因受灾生活困难偶尔偷窃财物或者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分赃甚微的人,可不作盗窃罪处理。但应该将偷窃自己家属或近亲属财物的行为与社会上的盗窃犯罪行为加以区别。根据《解释》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虽然已经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是情节轻微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1、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 2、全部退赃、退赔的; 3、主动投案的; 4、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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