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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同不成立和可撤销合同有区别吗?
释义
    合同不成立和可撤销合同有区别的。合同不成立是指当事人没有达成合意,常常在内容上并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合同即使未成立,但当事人已经作出履行,则可以认为当事人通过实际履行行为达成了合意。我国的相关法律中一直未严格区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问题。
    一、合同撤销的流程是什么?
    1、通知对方。
    当事人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的,在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如果选择解除合同,应通知对方当事人;发生法定情形而使当事人享有解除权的,解除权人如果选择解除合同,同样也应通知对方当事人。在这两种情况下,合同从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时起解除。
    2、对解除合同存在异议的,可请求法定机构解决。
    当事人一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对方后,对方不同意解除合同的,可向法院起诉或依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请求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对于这些有效裁定,当事人必须执行。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遵守特别程序的规定。
    二、可以执行合同撤销权的条件是什么?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
    2、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
    3、合同一方当事人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可以行使撤销权。
    4、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实施或无偿、低价转让、处分其财产的行为,受损害的债权人有权行使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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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 6: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