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五级伤残的鉴定标准需要根据伤者受伤的部位来具体确定,不能一概而论,不同的部位受伤会有不同的鉴定标准,在分析时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例如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胸膜粘连胸部畸形,影响呼吸功能。 2、器质性心律失常。 《 人身损害赔偿 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 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八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法律客观: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5.4.1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或无生活自理障碍。 5.4.2 凡符合5.4.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四级。 1)中度智能损伤; 2)重度癫痫; 3)精神病性症,经系统治疗1年后仍缺乏社交能力者; 4)单肢瘫肌力≤2级; 5)双手部分肌瘫肌力≤2级; 6)脑脊液漏伴有颅底骨缺损不能修复或反复手术失败; 7)面部中度毁容; 8)全身瘢痕面积≥60%,四肢大关节中1个关节活动功能受限; 9)面部瘢痕或植皮≥1/2并有轻度毁容; 10)双拇指完全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