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竣工后是不是必须结算 |
释义 | 工程竣工后不是必须结算,但一般都应该进行结算。我国法律规定,工程竣工结算以合同工期为准,实际施工工期比合同工期提前或延后,发、承包双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奖惩办法执行。 一、建筑合同里的黑白合同是怎样处理的 建筑工程合同中的黑白合同的结算: 1、分段结算,对于当年开工但当年不能竣工的项目,按照其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2、竣工后一次结算,规模较小的项目,竣工后一次结算的方式; 3、按月结算,即每个月结算一次; 4、双方约定的其他的结算方式。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工程完工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一)工程竣工结算方式 工程竣工结算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 二、承包建筑土方工程合同有哪些内容 承包建筑土方工程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发包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承包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2、合作内容; 3、甲方责任; 4、乙方责任; 5、合同变更,终止; 6、付款方式; 7、违约责任; 8、争议解决方法; 9、双方签字及日期。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三、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有哪些 1、按月结算与支付。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合同工期在两个年度以上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2、分段结算与支付。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具体划分在合同中明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七条 工程竣工结算以合同工期为准,实际施工工期比合同工期提前或延后,发、承包双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奖惩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 工程竣工后,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清工程竣工结算,否则,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有关部门不予办理权属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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