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诺书和保证书哪个有法律效力 |
释义 | 承诺书与保证书谁如果是自愿签订,而且符合条件的,均具有法律效力。 具有法律效力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1.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承诺书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能被强迫或威胁或利诱、欺骗等。 2.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承诺书的内容必须合乎法律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可能导致承诺书无效。 3.没有侵犯他人利益。承诺人只能基于自己有权处分的物进行处分,而不能因此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利益。 下列承诺书不合法: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7.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承诺书一般来说不属于合同,但是经双方协商制定的承诺书算合同。有效的保证书必须是在双方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协议,保证书由保证书方书写,内容需要合法、实事求是,落款写保证书一方签名并写明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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